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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事物的实质性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就是误解。前些日子我读了网友香盈袖的《静读诗书鉴古今》写下了这样的评论:“不读此文,真不知也,读着不仅‘汗颜’,连背上都大汗淋漓了。”这不是夸大,是真的,因为这么大年纪
对事物的实质性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就是误解。前些日子我读了网友香盈袖的《静读诗书鉴古今》写下了这样的评论:“不读此文,真不知也,读着不仅‘汗颜’,连背上都大汗淋漓了。”这不是夸大,是真的,因为这么大年纪了,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会背诵的“床前明月光”的床字,都从来没去想过有没有别解。原来,这个“床”字要当水井的“井”字解,起初也想过,既然作井字解,为什么不直接用井而要用床呢,进一步想了才知道古诗很注重格律。比如声调方面,要符合“平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之类的规律。而床是平声,井是仄声,所以在要用平声的位置上,只好用床而不用井。我自己一向都总错以为是睡觉的床,岂不是一直闹了个大笑话了?这就是说明,我对该诗一直都误解了它的真意。
引起误解的事非常多,生活中也是难免的。产生误解的原因也很多,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就上面所举的例子而言,完全是自己读书不求甚解,造成一知半解的现象。
前几天,我在一位朋友的空间里,对她以春为题材,以诗为体裁的的日志《郁闷》里,以四句打油诗作为评论:“春寒料峭难捉摸,花开花谢怎奈何。若能挽得春常在,满园春色不负我。”也有朋友对此发生了误解,以为我是在向空间的主人暗示什么感情之类的意思。阿弥陀佛,非也。以春言春,满园春色不负我之句,一是用“我”字为了诗的押韵,二是,“我”是人,春光不负我就是春光不负人,因为春光不会独厚于“我”的,这“我”当然是指人们,是指大家。并非独指谁。虽是异性之间,朋友互相唱和很正常的呀,怎么硬要牵强附会到其他方面去呢?看来这也是一起十足的误解。
误解是无意的,对于误解之人应当宽容。另有一种叫曲解,那是有意对人的一种伤害,如,以前有个秀才写过一首诗,其中有两句是“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竟被人将清风硬指为清朝统治者,而遭致文字狱陷害。极左路线时,有个人觉得这种社会现实很看不惯,希望过个世外桃源的生活,在日记本上写下了马致远《秋思》里的两句话,“红尘不向门前惹,绿树偏宜屋上遮”。结果被造反派硬是把红尘两字诬为红色政权,说他反对红色政权,当反革命给镇个半死。这也是恶意曲解的一个实例。本来有道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可以用“莫须有”的罪加害人,如果用了曲解,就变成更加堂而皇之了,这种人的用心可谓至恶。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借喻,既不是误解,更不是曲解。如,有人把“一枝红杏出墙来”喻为女人行为出轨。有人把“霜叶红于二月花”喻为上了年纪的人比年轻人还更风骚。当时写诗的人,肯定没有想到会有人把他们的诗句作为这样的比喻,当然借喻之人,对原作者并无恶意,也不构成任何伤害。
任何事,尽量不要发生误解,绝对不可有意曲解。借喻人家的话用用,倒是没有关系的,谁都不会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