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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两宋时期都实行了“解额制”,有点像咱们现在高考之中各省的名额分配制。两宋士子因国家政策的鼓励,所以参加科举者人数日益增加。但是,省试所取进士数取决于政府的需要,一般为应试者的8~10%,最多不超过20
两宋时期都实行了“解额制”,有点像咱们现在高考之中各省的名额分配制。
两宋士子因国家政策的鼓励,所以参加科举者人数日益增加。但是,省试所取进士数取决于政府的需要,一般为应试者的8~10%,最多不超过20%,而最少时仅为1。5%。为了缓和各地区科举及第名额的不平衡,宋廷创立了“解额”制度,规定了各州可以解送的举人数量配额。
而在北宋时期,相对于东南士子的崇文习俗,北方风俗以尚武强悍著称,如河北保州“风俗便骑射,尚武学,举武而仕于朝者前后相望也”(宋李尧臣《保州重建州学之记》)。文化素质高于“北人”的“南人”,在科举考试中取得了绝对的优势,而“河北,陕西河东举子,性朴茂,而辞藻寡工,故等第者少”(宋宋敏求《请令河北等路转运使择荐举子奏》)。南方士子通过科举大批进入仕途,相对损害了“北人”的权利,从而引起不同地区之间的利害冲突。这也是在科举考试中颁行解额制度的直接起因之一。
解额制得以实施的另一个原因是,宋朝廷有意地增加经济文化落后地区举人的中举机会,使那些地区的士子有较多的机会参加省试。如仁宗庆历元年(1041)又对陕西地区发布优惠政策:“本路进士再举,诸科三举及曾经御试者免解,诸州解额不及十人者增五人,十人以上增三人。”这个措施,与我们现在也很相似,像新疆、内蒙等地区的高考名额分配是绝对比一些内地省份要高出许多。
解额制比率的实行,强化了士子必须在本籍应试的规定,促使人们考虑和重视省试中的区域因素。由此各地州府为了本地区利益,常向朝廷神情增加本地区的解额。
在北宋,因为京城在开封,又加上司马光等当政大臣都是北方人,所以极力为北方士子争取解额。司马光于嘉佑七年(1062)上书,要求在省试中也实行配额制度,以增加西北诸州进士及第比率,而来自南方的欧阳修则认为南方士子欲乡试合格已经很艰难,如若省试再实行配额制,必将“使有艺者屈落,无艺者滥得”。司马光的建议没有通过。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南北方为解额的争斗已是相当的激烈。
解额制对于教育发达的江南地区的士子是不利的,迫使那里的考生必须参加激烈的考试,据资料记载,东南地区参试二、三千人才能取二、三十人,录取额为1%;西北地区为十人取一人,为10%。到了南宋初,因金兵入侵,北方士子大量迁徙南方,于所居住地参加乡试,与当地士子产生竞争,引起矛盾。所以朝廷采用了给北方士子单独配给解额的办法。随着北方移民逐渐为本地所容纳,宋廷又颁布规定,凡居住某州七年以上的流寓士子,可在现居地登记,作为本贯之人参加乡试。(见《宋会要辑稿·选举》)
因此,为了得到更高的中举机会,很多士子会离开本贯而寓居于解额较宽之地。这就与我们现在的“高考移民”相似了。这种现象,在北宋时期已相当普遍,到了南宋时便引发了严重的问题。为此,宋廷在命令士子返回原籍参试的同时,给予游学的“游士”以额外的解额,但数量有限。(见《宋会要辑稿·选举》)
在高考上,我们其实“古为今用”的多,创新的成分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