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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引言:本律师在西南政法大学培训半个月,接受大律师的传道授业解惑,实为荣幸,培训完毕后,律师学院提供了几段新闻材料,要以律师执业道德和纪律为主题,写一评论,笔者随手拈来(略有修改),全文如下:一直以来,
引言:本律师在西南政法大学培训半个月,接受大律师的传道授业解惑,实为荣幸,培训完毕后,律师学院提供了几段新闻材料,要以律师执业道德和纪律为主题,写一评论,笔者随手拈来(略有修改),全文如下:
一直以来,律师这个职业是很多人敬重的职业之一,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律师本来的正义、清廉、专业、权威的环却变得暗淡。
去年,北京华洋律师事务所的李绍君、姚文军,重庆的侯杰、张亮律师等违法行为的负面报告以来,刮起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不正的冷风。深深触及这个行业的痛处。而李庄的下台,把这个问题推到了一个很高的角度,让人心寒得不得了,就是当年的黄松有一样,平静的大海深处酝酿的将是日本的大海浪,不来则优美如画,一来则尸体横流。
为什么律师喜欢裸奔地活着?作为一名律师,虽然我不太深入了解这个行业的内幕,但是多少我可以找出一点原因,那就是贪婪,是贪婪让他们目的无人;是金钱,是金钱让他们无法无天;是名利,是名利让他们不遵循道矩;是欲望,是欲望让他们鼠目寸光。为什么我们不能反思,为什么非要到了不可救药时才知道回头已晚?
也许道德是一种形式,亦或许纪律是一种虚设,还或许我是律师我怕谁的心态。我一直敬重清正、专业、自强的律师,但事实上有多少呢?或许从邓晰之诉讼鼻祖开始,贪婪的源头就落下的后遗症。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有灿烂的法制文化,曾经的大唐王朝,曾经的包青天,曾经的宋世杰,然而一切都是曾经,“上无古人,下无来者”,难道真要成为永恒的正理?
中国的律师制度虽然只有三十年的历史,远远不能与英美国家相比,但作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下的律师制度,其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制度虽然说不完善,但是对于约束律师执业,还是有足够空间。有法不依,虚无空置,中国法制之所以不前,其根源之所在也!
加强律师道德修养,增进律师执业纪律,依法执行执行相关律师制度和管理,是完善律师管理,促进律师队伍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最近读一本名为《谁为律师辩护》的书,书名很有趣,内容很实在,我不想过我的评论,只想说:我一心想成一名律师,一名敢为正气,不为权势的律师,虽然这个行业充满不易言实的秘密和内幕,但这并不会改变我为人的本性和追求真理的决心了。
裸奔的律师,穿上你的衣服;想要裸奔的律师,打消你的念头,为最后一点薄面,请遵守你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