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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天晚间看到中国新闻网报道:云南省政府通报称,“躲猫猫”事件已基本查清,云南籍男子李荞明系看守所内牢头狱霸以玩游戏为名,殴打致死。晋宁县公安局和看守所相关负责人以及当班民警分别受到撤职、记过等处理。大
今天晚间看到中国新闻网报道:云南省政府通报称,“躲猫猫”事件已基本查清,云南籍男子李荞明系看守所内牢头狱霸以玩游戏为名,殴打致死。晋宁县公安局和看守所相关负责人以及当班民警分别受到撤职、记过等处理。
大家知道,李荞明在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一事,近来在网上网下炒得沸沸扬扬,“躲猫猫”一词,也一下子成了人们口中的热词,人们在怀疑,也在关注:玩“躲猫猫”游戏,真的能死人么?李荞明真的就是因玩游戏而误伤,最后死亡的么?在这种情况下,云南省委宣传部还组织了吸收网友参加的“调查委员会”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而调查的结果,也倍受人们质疑。
现在好了。中国新闻网的报道,应当是权威性的报道。云南省政府的通报,应当是权威性的通报。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应当是权威性的调查结果。据此三项,我们可以断定:此事基本已经查清,那就是,李荞明是牢头狱霸殴打致死的,看守所在管理上负有责任,打人致死的人犯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
事至此,我觉得有这么几点应当引起反思:
一是,出了问题要勇于正视,严肃处理,不能躲躲闪闪,更不能欺蒙大众。
其实,对于问题的实质,明眼人在此前也能看到,至少能猜到。当初说李荞明是因“躲猫猫”游戏而受伤死亡的人,自己心里更明白,只是故意以此掩盖自己的疏失罢了。很明显,问题的关键,在于李荞明是被人殴打致死的,这样的情况,看守所是有责任的。一句话就能说出要害,他们非要避重就轻,该说的不说清,不用说的却拿来强调,要不然,这“躲猫猫”一词,怎会这么幸运地在国人前面大出风头呢。无论李荞明是否真的玩过“躲猫猫”,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关管理部门在社会舆论面前真的玩起了“躲猫猫”。
躲猫猫的实质,在于给人以假象,让你摸不着头脑。面对千百万人玩躲猫猫的实质,在于欺骗社会舆论,忽悠人民大众。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把全体公民当傻瓜,忽悠死都不管赔的。但,历史也多次证明,耍小聪明者,往往把自己耍进去,正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
试想,如果此事发生以后,尤其是在此事被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情况下,看守所及其主管部门,认真地查清事实,坦诚地说明情况,也就不会遭到人们的质疑。无质疑,也就不会越弄越大,越弄越被动,越弄越不受信任。
脱责的心,好多人都有。关键是上级管理机关,在问题面前,要正确面对,严肃查处,依法办事。护短是带不好队伍的。相反,加强队伍建设,就应当严格管理,严肃执法执纪,该处理的坚决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教育工作人员,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事实也已经证明,捂来捂去,不只没捂住,反倒把自己置于一种不利的境地。
二是,舆论引导应当遵循规律,标新立异应当注重效果。
网上舆论哗然,许多网友要求了解事件真象,这是很自然的。事实上,正是媒体上的呼声,形成了一种强大的舆论监督的能量,促使有关方面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办事。这次组织网友参与的“调查团”,客观上强化了对事件的舆论监督。但,这里面也不是没有需要斟酌的地方。
一是所谓“调查团”,名子起得不准确。对一起涉及殴打他人致死的刑事案件,只有公安机关有权侦察。对于有可能涉及渎职的案件,只有检察机关有侦查权。对这类案件的办理,除公、检、法按法定程序办理外,其他机关都没权插手。况且,政法机关正在办理中,你宣传部门拉几个网民参加,就能参与调查,你就有这样的权力?你能调查清楚?所以说,这个团,最多可以算是“采访团”,而不能是“调查团”。省一级的宣传部门,对这些事,不可能了解不清吧?之所以冠之以“调查团”,是为了吸引人的眼球,还是别的什么呢?调查团出发前,有关人士夸口说会怎么样怎么样,调查的结果还是不清不白,这样的结果,其实一开始就是注定了的,你们看不到?你们没权调查关键的细节,没权会见犯罪嫌疑人,你们调查个什么?如果你们什么都能查得水落石出,那还要司法机关干什么?事件的发展也证明,今天这个调查结论,正是靠检察机关依法查明的。
二是在问题面前,有个部门配合的问题。宣传部门组织“调查团”的时候,考虑过政法机关么?调查细节,与政法机关(哪怕是上一级的政法机关)沟通过研究过么?如果沟通研究过,还会出现调查团出发时信心满怀,归来后一肚子失落么?宣传机关,只顾自己出经验了,其他机关的感受,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组建“调查团”的“壮举”,一时得到了一些网民的拍手叫好,到头来,这叫好声却大大地打了折扣。这样的结果,是好呢,还是不好呢?我们佩服有些人敢于出花样的勇气,但,希望所有的花样,都要遵循社会生活的规律和社会管理的规则以及部门配合的法则,也就是要科学。出风头,需要稳健。要不然,玩不好,倒不如不玩。这世界上,总有人站着说话不嫌腰疼。躲猫猫舆论事件,有个最主动的位置,在这个位置,总能左右逢源。你看:看守所出了情况,他可以代表舆论说三道四。“调查团”归来,他又可以站出来怪“调查团”的调查没明确的结论,同志,你组织的这个“调查团”,你为他们提供了足以产生结论的条件了吗,你有在法律以外为他们提供这些条件的权力吗?还有,你可以说“调查团”的结果没有报你审过。那,如果报你审过,你能审得结论显明么?好在,现在不用你审了,检察机关出面说明了真象。但,检察机关没有哗众取宠,他们只是依法办理后按合适的方式披露出来。
任何部门出了问题,都要严肃查处。同时,反映其他部门出现的问题,要用科学求实的方法,靠脑袋发热,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