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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今的华夏大地,教育的主导理念是“以人为本”。毫无疑问,“赏识教育”、“情感教育”、“爱心教育”等自然就成了教育的主流选择和亮点。而与此同时,“惩戒”成了绝大部分老师不敢触及的“高压线”!老师们唯恐被
当今的华夏大地,教育的主导理念是“以人为本”。毫无疑问,“赏识教育”、“情感教育”、“爱心教育”等自然就成了教育的主流选择和亮点。而与此同时,“惩戒”成了绝大部分老师不敢触及的“高压线”!老师们唯恐被冠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之名。各类媒体对体罚学生恶性伤害事件的屡屡曝光,更使老师们噤若寒蝉,不敢越“雷池”半步。
笔者粗浅地以为,这是社会对教育“惩戒”认识的偏差,把老师的依法管理等同于体罚。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说:惩戒就是“通过处罚来警戒。”广义的惩戒可能包括了体罚,但惩戒绝不等同于体罚。教育学作如下解释:惩戒是指施罚让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以损害受罚者的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惩戒方式,它和体罚的本质区别是体罚损害了受罚者的身心健康。因此,所谓“惩戒”,是教师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的方法之一,往往通过给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感到痛苦或羞耻,激发其悔改之意,从而达到矫正的目的。惩戒,顾名思义,包括“惩”和“戒”两层含义。“惩”即惩处、惩罚,是其手段;“戒“即戒除、防止,是其目的。一句话,惩戒意味着手段和目的的统一,教育惩戒除了具备这种统一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它也是一种教育方式。虽然是一种特别的教育,但在本质上同“赏识教育”、“情感教育”、“爱心教育”等方式一样,其目的都是为了学生的进步。在教师的惩戒活动中,手段与目的紧密相连,往往通过给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感到痛苦或羞耻,激发其悔改之意,从而达到矫正的目的。惩罚的目的就是让受惩罚的人明白自己的错误,并且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承担后果。
体罚是对学生给予身体上感到痛苦或极度疲劳的惩罚,并造成学生身心健康损害的侵权行为。它包括体罚和变相体罚,即“体”罚与“心”罚。体罚是我国现行法律中明令禁止的行为。《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不仅明确规定了禁止体罚,而且对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都作了规定。因此,体罚是违法的,不仅不应当提倡,而且应该严格禁止。
惩戒不同于惩罚,惩戒强调教育效果与目的的达成。惩罚往往只注意负强化的取得本身;惩戒也不同于管教,管教是一种管束,其内涵着眼于管理和规范,与惩罚、收拾同义;惩戒与体罚不同,体罚是惩戒中最极端的一种,既不能取得预期的教育效果,又严重违背教育人道主义根本原则,因而是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惩戒是一种教育方法,不损害受罚者的身心健康;体罚则以“治”人为出发点,对学生的身体进行处罚,往往损害受罚者的身心健康。惩戒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真正认识错误,悔过自新,“不愿”再犯错;体罚则侧重于使学生惧怕皮肉之苦,从而“不敢”犯错。惩戒是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教育方式,是教师的职业权利之一;体罚不仅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二者尽管都是通过施罚使学生身心感到痛苦,但惩戒中的“痛苦”使学生幡然悔悟,而体罚中的“痛苦”带给学生的则是身伤心碎。惩戒能使学生最终心悦诚服地改掉错误,且能增进师生感情,而体罚往往使学生对教师产生抵触情绪,激化师生的对立矛盾,甚至导致更严重的违规行为。惩戒是一种常规的教育手段,是对学生问题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行为,是在学生身心完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对学生能够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教育惩戒的出发点是体验生命感动,诱发言行反思。“惩者,以正其心也”。因此,惩戒教育的本质就是“正其心”,使其全面发展。用恰当的惩戒手段让他们知道哪些“高压线”不能触,这也是教师应肩负的社会责任,所以惩戒是合理的。适度的惩戒还有助于孩子成长,也是一种爱的表达方式。惩戒是“施罚使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以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教育方式。它在目的、手段、方式和产生后果上都与体罚有着本质区别。
现在的孩子绝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对于今天如众星捧月般浸泡在蜜罐里的孩子们来说,条件优越,从小娇生惯养,没受过什么挫折。家长的溺爱,使他们越来越以“自我”为中心。因此,现在的学生越来越调皮、越来越难以管束。正如“徐向洋行走学校”的创办人徐向洋校长说的那样:“因为我们太爱他们,而使他们变得瞧不起我们;因为我们太爱孩子,而使孩子无动于衷”。一个学生小打小闹的违纪哪怕上百次,教师也不大敢管学生,除了“和风细雨”式的说服教育,还是“和风细雨”式的说服教育,稍一惩治便是侵犯学生人权,被媒体盯上,你就是过街老鼠——绝对不是为了学生好。其结果往往是一些学生道理说服不了,情感和爱心也感化不了,因而学生越来越猖狂。教师不能有效地控制这一小部分“害群之马”,越来越感觉到“黔驴技穷”了。如果老师没有强而有力的惩戒手段,那么最终受伤害的可能是大部分学生。
当今越来越多“问题孩子”的事实证明:一味地用“爱”去感化学生,在道德上崇高,在理论上可行,在实践中难用。有人提出:中国教育的一大毛病是“缺钙”,而病因之一就是缺乏教育惩戒!缺乏真正的唤醒!一个学生对学校来说可能是百分之一或者千分之一的希望,但对一个家庭来说是百分之百的期望,那样一味的褒扬、哄着、顺着学生的做法除了对尊重教育对象的理解有失偏颇外,也反映少数老师对学生不负责的态度。教育是讲究分寸的,适当为佳,过之和不及均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与表扬相对的批评、与奖励相对的惩戒,对于每一个人尤其是成长中的学生都具有特殊的意义。由于片面的强调赏识、尊重、以人为本的教育,导致了社会、学校、家庭对孩子形成一种畸形的保护和关爱。长此以往,下一大就将成为被宠坏的一代,没有任何经历风雨的能力。以人为本,的确,教育应该以表扬为主、正面引导,这完全符合人的成长规律。但是,并非代表以表扬为主、正面引导是教育方法的唯一和全部。
面对屡教不改的犯错学生,老师无能为力,使学校教育处于尴尬境地。怎样才能摆脱教育的这种“尴尬境地”呢?
我们不妨冷静下来,重温古人“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的遗训。孔老夫子曾用戒尺惩戒弟子,“黄荆棍下出好人”“严师出高徒”更是古训。因此,请大家不妨试试教育的奇葩——惩戒!
我们呼唤惩戒教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