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小说 > 文章内容


导读:彼时有雨阳光错落而至,在我头顶散漫地画着叉。六月,天亮的时间早了。我桌上的台灯依旧亮着,我是趴在电脑上睡着的。电脑的辐射让我的皮肤就这样地被糟蹋了一番。我照着镜子,憔悴而没有生气的脸,微微地泛黄,头发
彼时有雨

阳光错落而至,在我头顶散漫地画着叉。
六月,天亮的时间早了。我桌上的台灯依旧亮着,我是趴在电脑上睡着的。
电脑的辐射让我的皮肤就这样地被糟蹋了一番。我照着镜子,憔悴而没有生气的脸,微微地泛黄,头发零乱而倔强地搅作一团,全无这个年纪女孩子美好的形象。
我总是钻在昏暗里面扎堆。除了窗台,所有的地方都暗暗沉沉。
忽然阳光收起边角,雨就这样毫无预兆地落下来。雨珠大滴大滴地拍打着窗沿,我把CD放进CD机里,是我那时最喜欢听的《红豆》。
我喜欢王菲,她有我所羡慕的,很强磁性质感的声音,某些音节微微沙哑,高音清亮,就像是飞燕的剪刀尾轻轻擦过水面却没有半点波纹一样。
CD是昂扬送的。我时常想起他来,他的人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昂扬。
我认识他是在十七岁。南京的地铁里。
我从珠江路上车,而他从鼓楼上。他双手插在口袋里面,以潇洒的姿势依靠在车门边上,手里捧一杯红茶,暗红深沉的色调。
那却着实不是他的颜色。他如我所料的一般站不稳,却没想到,那红茶竟是整一杯地泼到了我的身上。于是,那天,在新街口下车的时候,我雪白的天鹅绒上面沾染了一抹一抹的暗红,干了之后,在阳光下面,显出突兀的花洒形状来。
他和我说抱歉,却也只说一遍。
我实在是恼火,却也是头一次见到这样无理的人,于是扬着一边的嘴角,斜着眼睛看他,问他的名字。
他说,昂扬。
昂扬。我从嘴里念出他的名字时,一辆摩托车飞一样地从我身边擦过,正好压过一水坑,溅了我满身的污水。于是,下午我回去学校的时候,我那件天鹅绒的雪白色上面既是暗红沉进缝隙之后留下的水红色印记,又是灰色的泥点。
我却就记住了他的名字,昂扬。与他的神色一样的名字。
他实在是个骄傲的人,而我最见不得有男生在我面前趾高气昂的样子。
其实我们都早该料到,我们是走不到一起去的。但是,当时的我们,都太固执,或者说是,太天真。忘记了花开花谢的原理,也忘记了天气不仅仅只有晴朗而已。
我们在一起,每天的吵。
我也是骄傲的人,并且有着比昂扬更多的骄傲。
所以,我不愿意和他吵。我说,昂扬,你真是幼稚。他笑,不知所谓地笑,讪笑,嘲笑。嘲笑我,也嘲笑他自己。
他说,我怎么就能够忍受你这样的脾气。
我再次牵起包转身就走。这不知道已经是第多少次了,数不清,也没有数。
其实,我是希望他追上来的,就算仅仅只是追上来,一句话不说,也好。至少,我有成就感,至少,我能觉察到他对我的在乎,还有爱情。
我始终没有在他身上嗅出一点爱情的味道来。
我们太年轻。我们没有经历风雨。
当我再一次甩开他的手,转身就走的时候,他拉住了我的手,我又甩开。使劲地,狠狠地,甚至太过用力反而使我的手回打在我的腿上,我硬是装作不疼不动神色地继续果断转身离开。而他一如既往地没有追来。
那便是最后一次,我最后一次义无反顾地转身,他最后一次的原地停留。
他以离开代替了和我说分手。
花越是开到荼蘼,就越是衰败地仓促。我们每天争吵着一路过来的爱情,却在我心里开了太多的花,太过芬芳太过艳丽。
喧哗和吵闹。我开始习惯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把耳机放进耳朵里面,反反复复地听王菲的《红豆》,学着她的调子,时不时地哼哼几句,却觉得眼睛模糊得不行。
昂扬把王菲那张精装版的《红豆》的专辑,用粉紫色的纸包装好送给我。那是我最喜欢的颜色,而《红豆》是我听得最多的歌。
那也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两个整天一人一只耳朵听到烂的歌。他说,你怎么还听这个,你怎么就不会厌倦呢。我说,我就是喜欢,你管我。
其实我早就已经厌倦了,也只是喜欢和他一起听罢了。我喜欢和昂扬牵着手,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阳光落在我们脚边,咧着嘴笑。而我们一同听着王菲有些许颓废的调子,在耳朵里面周而复始。
他走了之后,我又喜欢上《红豆》了,我成了王菲声音忠实的拥护者。我就像从没有听过它一样,一遍一遍地循环颠倒。却再也,找不出那种熟悉又美好的感觉来了。
我没有把那件纯白的天鹅绒的昂贵衣服扔掉,也没有让它废弃,我仍旧经常穿在身上,在正午阳光最洋洋洒洒的时候,招摇过市。泥点已经洗掉了,只是那该死的红茶印却怎么洗都洗不干净。
昂扬在包装CD那张粉紫色的纸上写:薇络,我想,以后我再也不会喝红茶了。
不是什么印记都能抹去的。
昂扬,他就是其中的一个,从来都无法褪色。即使,我洗得再用力。

晴空之末

昂扬确实是与我不一样的人,我喜欢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他却喜欢安静地站,安静地坐,即使是一个人。
我不喜欢一个人,我害怕黑暗,也害怕寂寞。
我总是选择往人堆里面钻,地铁,公车,购物街,超市,游乐场……只要是人多的地方,我都喜欢。我喜欢对着迎面走来的每一个人笑,那样我自己会觉得温暖。
安舒是唯一一个不能适应我这种友好微笑的人。那天晚上,他站在斑马线中间,停留在我面前。
红绿灯在我们前后忽闪忽闪的,他在我面前站住,问我,你认识我?
我硬是一愣,然后开始大笑不止。笑完,我看着他,很认真地摇头,之后便越过他往前走。
我从来都只觉得他是一个过客,却不曾想过,那却是预示着一个交集的开始。
那时我十八岁,他二十三岁。
那是夏末的日子,开学的时候,秋老虎正猖狂得厉害。
安舒跨进我们班里的时候,我着实地愣了一下。并不是什么别的,只是我觉得他眼熟,却怎么都想不起来是在哪见过的。
高三,他做了我们的实习代班主任。
他记得我。从暑假初到暑假末,再到开学初,这个记忆要经过这么漫长的过程,他却记下来了。
他说,薇络,你真是个美好的女孩子。
我只笑笑,淡淡地笑。
我想起了昂扬,他也说过这个句子,一模一样。可是昂扬说的时候,我却塞了一嘴的肉包子。他硬生生地害我被噎了十分钟之久。
再次听见同样的句子,我只觉得,心脏的地方有些涩涩的感觉,那是一种细